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财务报表可包含最多十八个月,以后的每年财务报表只可包含12个月。
以上的手续,无论贵司是否在香港做生意,均需办理;报税和交税是两回事,并不是没有在香港做生意就不用报税;作为专业的公司,我们有义务将这些法律精神告诉你们,以免以后给罚款及收到法院传票。
海外账户信息自动交换
海外账户所得都被登记
收入没有申报会被征税
银行账户会被冻结
香港税务局会罚款
下发法院传票传召
及时填写调查表格
主动联系银行沟通
完善税务及时备份
公司基本信息核正
银行验收查证备份
根据银行要求提供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之其中一个要求,凡于香港成功注册的有限公司必须提交其利得税报税表连同经会计师签署及审核之财务报表,此外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32章第111(1)和122(1)条,有限公司应编制已审核的财务报表,并于周年大会上提交公司省览。因此,新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于成立日起计18个月之内准备第一份已审核的审计报告。
详情咨询1、办理条件:公司成立时间已满12个月、年结日确定后或收到税表后
2、需要提供资料:
a.注册证书
b.银行单据
c.所有进出帐采购销售合同、形式发票、PI
d.费用单据 5.税表(如有)
3、执业会计师:持有香港执业会计师资格认证,我司提供;
4、办理程序:签署委托书协议书—》交付款项—》理帐确认利润表—》初稿签名—》递交政府各部门办理—》完成;
5、办理完成内容:所办理年度审计报告,记账凭证,税局回执,税表(如有);